不留
擁有自己不需要的東西是一種負擔。 只有真正了解自己所要追求的是什麼的時候, 才有資格去「不留」。 如果還未及「找到」, 又怎去不留。 像在走鋼索。 當雙腳不著地時, 會是向上升呢, 還是往下跌呢? 是不是要等到不再擔心或介意, 是向上或向下或向左或向右的時候, 才會有資格去不留呢? 腳才可以走得穩呢? 在走的人是我, 我是不可能參考其他人的。 從沒有兩個人可以同一時間走在鋼索的同一個位置上。 加上, 只顧看別人的, 就不能專注自己的。 那裡找。那裡找。 只有在歌裡。 http://www.youtube.com/watch?v=_xaZkIYtd8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