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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事先, 你地d有勢力人士

為何林鄭須向林超英致歉? 黎廣德 29.1.2010 明報 前天文台長林超英以一位普通公民的身分,向規劃署遞交一份有關新界塑原規劃的意見書,竟然惹來發展長林鄭月娥直指他的言論「荒謬」,「不尊重規劃署」,「亦不尊重多年來解決城市規劃問題的人士」。本來政府正就「新界東北新發展區」進行第2階段諮詢,邀請公眾發表意見,林超英以他對自然保育的熱誠、專業知識和對建制運作的深切了解,願意向特區政府進言,正是求之不得的事,為何林鄭月娥如此罔顧身分,以言論打壓? 林超英以一介謙謙君子,相信不會在乎一位掌權者惡言。但背後指涉的議題,不僅關乎香港最大淡水濕地的存亡,更直指新界土地利益的矛盾,和政府規劃機制的腐朽。 爭議的核心在塱原,但意義遠不止於塱原。 塱原生態價值毋庸置疑 很多人知道塱原是環保團體珍而重之的自然遺產,在2000年前後發起的保育塱原運動,迫使一直倡議在地面興建落馬洲支線的九鐵公司,改為採用先進的工程技術,讓支線從地底穿過。工程多花了20億元,但贏得了很多國際團體和專家的讚譽,公認是香港推行可持續發展 – 既滿足經濟需求、亦保護自然生態的典範。 但很少人了解,塱原是經過政府不同部門,不下5次正式確認有重要生態價值的寶地。第1次是1999年規劃署的《新界東北規劃及發展研究》,第2次是2000年路政署的《第二次鐵路發展研究》,兩者均建議把塱原劃定為「自然公園」;第3次是2000年環保署長拒絕向九鐵發出環境許可證的決定,第4次是環評上訴委員會駁回九鐵的上訴申請,第5次是2004年規劃環境地政局在「新自然保育政策」中確認塱原是必須優先保育的12個極具生態價值的地點之一。因此,政府動用「環境保育基金」,多年來一直撥款資助香港觀鳥會和長春社在塱原推行可持續發展計劃,雖然沒有公開宣布,但實質上已奉行著「塱原生態保育區」的政策。 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政府在兩個月前發出的「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諮詢文件上,提出把塱原變成一個聞所未聞的「綜合發展及自然保育改善區」,實質是賦予這片本來沒有發展權的農地,大興土木的機會。這就是林超英迫不得已,打破沉默的底因。你也許會奇怪,林鄭月娥必然明白政府為了保育塱原,早已投資了20億元,絕對是踫不得的自然生態遺產。什麼力量促使她甘冒天下之大不韙,不惜讓20億元公帑付諸流水,更連打了5個政府機關的嘴巴? 其實這股勢力蓄勢待發,並非始自今天。例子之一是早已被發現違規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