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十小時以上好像已經成為了常態, 於是工作=生活, 生活=工作。有時並不是完全的身不由己, 只是我們以為這個是常態。連做夢的空間都沒有了, 還算是人嗎? 連吃的時候、睡的時候都要想著工作, 生活有什麼意義呢? 每天的捱是因為我們以為捱過了, 便會有好日子。不過這個好日子, 什麼時候才來呢?
最討厭是, 那種要鬥忙的工作道德。你工作八小時, 完成你要做的部份是不夠的。要是你止於此, 你便是不夠搏, 不夠上進心。你應該工作十小時、十二小時...
Wednesday, February 1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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